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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7-17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科协党建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会、基金会:

为履行北京市科协对所属科技社团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科协关于党建引领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参照《北京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指南》,市科协将开展2024年度党建联合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对象

本次联合检查共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社会组织党建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已成立党建工作小组的学会、基金会。

(二)财务规范化检查

检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

(三)项目绩效评价检查

检查对象:2023年市科协科创部学会学术专项和社团中心高水平推进组织建设项目的承担单位。

(四)专项检查(含关联交易、中国科协年鉴统计两项内容)

检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

(五)重点抽查

检查对象:15家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见附件7)。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5)。

二、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由市科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具体实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采取自查自评、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汇报交流等方式开展。

现场检查名单详见附件(6-7)。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19日-8月7日)

7月19日前,根据检查事项给各学会、基金会下发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党建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关联交易自查表及自查报告(附件2)、中国科协年鉴统计信息自查表(附件3),于8月7日前,通过数字组织人才平台本通知内的“附件上传”功能打包提交(自查表及报告均需提交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

其中,项目绩效评价检查的学会、基金会,请对照绩效评价检查内容(附件4),于8月7日前,通过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进入“业务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模块,点击“申报反馈”,进行网上填写。

(二)现场检查阶段(8月20日-9月30日)

市科协将对参与党建专项检查、财务规范化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学会、基金会进行线下实地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反馈整改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1月前,市科协根据检查汇总的问题,向各学会、基金会反馈检查结果,指导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会、基金会高度重视联合检查工作,由党建工作小组牵头研究落实。

2.请各学会、基金会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为完成联合检查提供相关支持。

3.请各学会、基金会按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材料要如实反映情况,不瞒报、谎报、迟报。

4.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学会、基金会进行专题研究,做好整改。

五、联系方式

具体事宜联系秘书处:13261112701

 

 

北京市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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