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会、基金会,基层组织:
为了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与天津市、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拟做出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现将《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发送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24日前通过本通知附件予以反馈。
具体事宜联系秘书处:13261112701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