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会、基金会:
近日,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落实《办法》要求并做好相关工作,现对市科协所属学会、基金会设立科学技术奖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本次调查的科学技术奖为市学会、基金会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不包括:1.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2.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评选、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各类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3.属于比赛竞赛类、展览展会类、信息发布类的评选;4.以本单位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评选;5.以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为目的的评选。
请各有关学会、基金会于7月31日15:00点前,填报《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附件),并通过数字组织人才平台进行反馈报告。
具体事宜联系秘书处:13261112701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