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计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协会目前的规划,协助领导制定并执行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条 建立协会会计核算体系,制定财务核算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 审核及控制日常费用报销流程,审核及控制合同付款及借款流程,审核及控制用印流程。
第四条 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事宜,及时做好凭证的编制和登记,复核科目余额表,核对关联科目的合理性,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按月度及时填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科目余额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
第六条 按月、季、年度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及汇算清缴,依法正确计提和上缴各项税费,并负责协会各项税费的筹划与管理。
第七条 根据计划、预算指标审核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单据,并报告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负责协会对外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第九条 负责协会固定资产核算,做到账、卡、物相符,并按规定准确分类、编号、计提折旧,参与协会各项资产的清查和盘点。
第十条 配合各部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速资金周转。
第十一条 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对协会的会计凭证、各类账表定期打印、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 负责协会相关验资、审计、税务咨询等事宜。
第十三条 负责协会财务软件及电子文档等核算系统的安全及备份。
第十四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2024年12月21日第三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解释权属本会财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