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出纳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规定,收集、审核原始单据,根据钉钉审批流程,进行日常报销及付款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二条 根据银行存款余额变动,及时准确的将各类收款项目录入钉钉系统。
第三条 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及时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四条 与银行传递来的对账单进行对账。
第五条 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第六条 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七条 协助预测和规划资金需求,以便提前准备妥善安排。
第八条 办理银行开户、销户、授权和变更等手续。
第九条 跟进银行相关政策及时做出调整和应对。
第十条 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公章、人名章,严格按照用印流程及用途用印。
第十一条 签发支票的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负责各项目开票工作,根据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或收据,交客户签字确认。保持票据的连续性,金额的准确性,开票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 按时发放公司职工工资、奖金。
第十五条 整理好本岗位的财务档案(包括电子文档)装订,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连续及安全。
第十六条 对库存现金和各种保管的有价证券,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负责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为保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2024年12月21日第三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解释权属本会财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