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秘书长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更好地发展,根据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秘书长。
第三条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六)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八)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九)列席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条 在理事会统一部署下,理事长负责秘书长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审核秘书长的年度绩效工作目标。
(二)负责检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审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第五条 秘书长绩效考核内容。
(一)本会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二)日常工作履职尽责的情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本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情况。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由本会理事长进行考核,秘书长需配合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汇报材料,如考核不合格,由理事长提交理事会研讨。
(二)考核结果不对外公布。
第七条 本制度经2024年12月21日第三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附件:《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秘书长年度考核表( 年)》
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秘书长年度考核表(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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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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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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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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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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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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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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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评语、考核等次 |
理事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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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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